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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建学院第一次院长办公会议决议

发布人:   时间:2015-03-27     浏览次数:

(1987年3月26日)

本报讯 三月三日上午,白明华院长在一会议室主持召开我院第一次院长办公会议。副院长金儒霖、武止戈、余正凤以及总务长严乾开、院办主任郭长春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院长白明华关于建立我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的提议。这一制度的建立是为适应改革的形势需要,提高机关办公效率,进一步加强院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会议确定办公会议三项内容:一是研究贯彻执行院党委的决定,并使之具体化,研讨需向院党委请示、汇报的工作计划、总结,以及机构设置、人事、财务等重大问题;二是交流信息,沟通情况;三是集体研究、讨论全院性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


院长办公会议一般为两周一次。会议程序是:


1.各单位和部门应将提案先报院长办公室审核,由院办确定会议研究讨论的问题,安排会议时间、议程,通知各院长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并根据议案内容邀请院顾问及党委领导参加;


2.会议一般由院长主持,院长缺席,由主要议题的分管院长主持,不受人数限制。


经本次会议商定,院长的分工是:白明华同志负责全面工作外,分管人事、基建、财务;金儒霖同志分管教学;武止戈同志分管科研、情报;余正凤同志分管后勤并协助管理财务,院领导不再作分部门切块分工,并要求做到分工不分家,还要深入基层亲自作调查研究,做到胸中有全局,手中有典型。

——《武汉城建学院》(1987年第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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