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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同济医学院建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记录

发布人:   时间:2014-03-06     浏览次数:

时 间:(一九五零年)十一月三日午后三时
地 点:中南卫生部
出席者:林竟成 唐 哲(章元瑾代) 姚永政(杨述祖代) 李赋京 梁之彦(刘毓穀代)
陈 任 马仲魁 姚克方 范乐成 周裕德 齐仲桓 林之翰
列席者:宋名通 陶桓乐 左 吉 刘允年 王心鉌 李耕田
主 席:齐副主任委员
记 录:白由道

决议事项


㈠本会组设常务委员会,办理经常事物,推定齐仲桓、陈剑修、唐哲、姚克方、范乐成、林竟成、周裕德七委员为常务委员,并推齐仲桓为主任常委。


㈡本会分设五个小组,各组参加人员如下:


1.建筑小组:姚克方、林竟成、李赋京、周裕德、陈任、刘允年、周志昌。姚克方为第一召集人,林竟成为第二召集人。


2.设备小组:李赋京、杨成、周冠军、王辨明。周冠军为召集人。


3.组织人事小组:齐仲桓、唐哲、姚克方、范乐成、林竟成。齐仲桓为第一召集人,唐哲为第二召集人。


4.图书仪器采购小组:陈任、马仲魁、梁之彦、姚永政、杨述祖、杨顯素。杨述祖为第一召集人,马仲魁为第二召集人。


5.教学制度小组:唐哲、范乐成、章元瑾、马仲魁、陈任、沈尚德、左吉、两院各科主任教授均为当然参加人。唐哲为第一召集人,范乐成为第二召集人。


㈢本会设秘书处为实际负责办事机构,执行本会决议及指示事项:


1.先拟组织规程,内部分设会计、事务、文书、工程、购置、保管等六股。


2.秘书处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两人,各股均设股长副股长各一人,职员三或四人,连勤杂人员共约三十人之编制,均以专任为原则。


3.秘书处主任由同济遴荐,副主任由武大及中南卫生部各推荐一人,会计股长由中南卫生部调派,余由两医学院及中美协和两院熟手职员中调用,以利联系。


4.秘书处应于本年十二月中先行成立,干部人员视业务发展情形陆续充实。


㈣建筑小组宜照顾设计未来发展上所需建筑基地的保留及部署。


㈤建议中南卫生部设置发展中南卫生事业的设计顾问机构,并配合医学教育的发展。

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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