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1月30日)
各位代表、各位来宾:
武汉城建学院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现在正式开幕了。
这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院党委的亲切关怀和直接领导下进行的。到会正式代表112名,特邀代表7名,列席代表28名。今天应邀参加我院代表大会的,还有湖北省委科教部代表、湖北省教育工会的代表、武汉地区部分高等院校的代表。在这里,我代表学院向各位来宾的光临指导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党委领导下,依靠群众,实行民主管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社会主义大学的重要形式。它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密切干群关系,有利于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它是学校领导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促进教育改革和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的政治经济形势是处在建国以来最好的、关键性的时期之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通过的“七五”计划,向我们展现出一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在“七五”计划中,对教育科学的发展提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世界新的技术革命的蓬勃兴起,我们的教育将面临着一场新的挑战。因此,教育必须改革。改革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中华民族的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开辟道路。我院作为培养城市建设高级专门人才的大学,担负着为我国城市建设培养人才的重要任务,这个光荣的历史重任就落在我们全院广大教职员工的身上。我们要在全教会精神的指引下,充分发动群众,认真抓好教育改革。今天,我们适时地召开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就是实现这一根本目的的具体体现。
我们要把这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开成以教育改革为中心的会议。动员全院教职员工群策群力,努力开创我院各项工作的新局面,把城建学院办成一所新型的社会主义大学。这就是我们这次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
这次代表大会的议程有如下七项:
(一)吴江代院长向首届教代会作学院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通过我院发展规划;
(三)审议和通过我院教代会暂行条例;
(四)审议和通过我院的《工作岗位责任制》、《教师工作量制》;
(五)审议和通过我院《校基金管理办法》和《教职工住房分配暂行办法》;
(六)讨论和决定教职工生活福利问题;
(七)选举新的工会委员会。
我们期望这次代表大会能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开拓前进的大会,全院的教职员工紧密团结起来,和衷共济,发扬主人翁的精神,满腔热情地投入到教育改革中去,积极地参加各项改革,锐意进取,开拓前进,为实现学院的发展规划而努力奋斗!
——《武汉城建学院》1985年第2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