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1月30日)
各位代表:
我院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经过全体代表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历时四天,已经完成了大会的任务,取得圆满成功。现在,我受大会主席团的委托,向大会致闭幕词。
我们召开了三次预备会议和四天的正式会议,听取了院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和通过了机关实行工作岗位责任制的决定等五个规章制度。代表们在大、小会上,讨论热烈而又认真,做到了畅所欲言,对学院工作的成绩作了充分肯定,对我们的经验进行了认真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批评,对今后的工作发表了合理化的建议。可以说,这次教代会开得圆满成功,是一次民主的大会,改革的大会,开拓前进的大会。
这次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了我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在高等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充分发挥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办好社会主义大学的重要措施,同时,对促进教育改革和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将发挥重要作用。
这次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了关于《机关实行工作岗位责任制的决定》、《教师工作规范》、《教师工作量实施办法》、《校基金管理办法》、《教职工家属住房暂行分配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和推行上述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职责权限,奖勤罚懒,增强责任感,调动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改变学院面貌。
这次代表大会,经过民主协商,选举了新的工会委员会,它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大会闭幕期间,将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
这次代表大会之所以开得比较成功顺利,圆满结束,一是大会始终是以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精神和全教会议精神为指导思想;二是在我院临时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围绕教育改革这个中心,为领导出谋献策;再加上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所以这次代表大会开成一个成功的大会,团结的大会,开创新局面的大会。
我院发展规划的设想还仅是一幅理想的蓝图,要把它变为现实,还需要经过全院师生员工的艰苦奋斗,共同作出不懈的努力才能实现。我们希望,大会闭幕以后,各位代表把大会精神带回去,向全体教职员工进行认真的传达,切实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和各项规章制度。
最后让我们在建设部和湖北省委的领导下,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精神指引下,创树我院“严谨、勤奋、团结、创新”的新校风,同心同德,立志改革,艰苦创业,把我院建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我国第一所培养城市建设和管理人才的社会主义大学而努力奋斗。
——《武汉城建学院》(1985年第2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