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我校校史资料,推动校史研究工作的进展,长期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资料、实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学校师生员工、校友撰写的回忆文章、自传等,文章能从侧面反映学校的发展进程。
(二)国家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以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讲稿、录音带、录像带、有关领导及国内外友人的题词、赠言手迹和相关报刊等。
(三) 学校各个时期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照片、任命书等。
(四) 我校团体和师生员工个人在校内外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各级各类奖杯、奖状、奖章等奖品及荣誉证书等。
(五) 友好单位或个人赠送给我校的反映重要活动的纪念品等。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收到的祝贺函电、礼品及照片等。
(六) 校友赠送给学校具有保存展出价值的实物等。
(七) 我校教职工主编的教材、专著、译著以及学校早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案、教材、试卷、教具模型、学生证、借书证、记分册、录取通知书、毕业派遣证、校内使用的票证等。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纪念品及通讯录等。
(八) 我校教职工在国外期间的具有保存展出价值的实物等。教职员工和校友在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中形成的文稿、证书、奖品、纪念品和照片等。出席国际、国内或在我校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的照片(包括合影、音像材料)。
(九) 学校各个时期的校牌、印章、校标、校旗、校徽、证章及重要报纸、杂志、简报、批文等。
(十) 学校各个时期重大科研成果的原件或复制件等。
(十一) 反映或记载校友各个时期的重要成就或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籍、报刊、录音、录像等)。
(十二) 学校各个时期重要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及实物。
(十三) 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刊物、印刷品等。
(十四) 其他有校史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等。
二、征集方式
(一) 接受捐赠,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
(二) 原物复制,如捐赠原件有困难者,可将原件提供给校史馆进行复制、翻拍,校史馆负责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
(三)文字或口头提供。拟撰写或已撰写自己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和生活情景的文章,可以纸质或电子的方式送寄给校史研究室。对年事较高或书写不便的老同志、校友,校史研究室将与之联系,可协助进行必要的口述史访谈。
三、联系方式
征集有关事宜,请与校史研究室联系。欢迎大家来电、来函及电子邮件联系。
地址:华中科技大学校史馆105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59657
邮箱:xsg@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