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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工学院院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发布人:   时间:2014-03-13     浏览次数:

关于贯彻高等教育部“关于研究解决高等工业学校学生学习负担过重问题的指示”的决议


(一九五五年三月二十八日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高等教育部于三月四日发出了“关于研究解决高等工业学校学生负担过重问题的指示”,分析了造成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的各种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针和办法,指示各校应将解决这个问题当作首要工作,根据各校情况,订出具体办法,立即贯彻执行。务使全体教学人员明确认识:全面学习苏联必须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在教学工作中必须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和“学少一点,学好一点”的原则。院务委员会认为高教部这一指示是极其重要的,其所提出的方针和解决办法,对我院情况是完全适合的。


全部问题是这么十分尖锐地提在全院同志的面前:要就是有计划地逐步地解决了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的问题,在教学计划所规定时间内,为国家培养出全面发展的合乎规格的干部;要就是“超学时”情况继续恶化下去,以致造成学生身体败坏,脱离政治,质量下降,阻碍教学改革的顺利前进,并使国家培养干部的事业遭受严重的损失。因此,克服“超学时”现象,绝不是简单地减少数量,降低质量,而是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用最必要的知识技能武装学生,切实地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出全面发展的干部。这是一项巨大的工作,是我院教学改革进到深入阶段的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所以逐步地切实做到“提高质量,保证学时”,以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和“学少一点,学好一点”的原则,是当前教学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关系国家建设与人民的最高利益的问题,是全院同志完成培养社会主义建设干部的光荣、艰巨的政治任务。


正如高教部指示所指出: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的原因是极其复杂的,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各方面努力。但为争取“超学时”的严重情况得到改善和逐步解决,院务委员会认为从现在开始,全院同志必须把“提高质量,保证学时”的任务,当作全院的中心工作,把它放在教学工作中的首要地位,发挥全院教师和全院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以保证对高教部指示的坚决贯彻。


首先要求全院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人员和全体教师,必须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和“学少一点,学好一点”的原则,巩固地树立“向学生全面负责”的观点,克服忽视“超学时”现象的思想情绪,克服“只管教不管学”和埋怨学生水平低的主观主义的思想。有些同志只照自己一门课而不照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严格遵守计划和组织上的规定,有些同志(包括领导在内)把“提高质量”与“保证学时”看成矛盾的事。有些同志片面地把教学质量和讲授或作业份量混为一谈,而没有认识到提高质量的根本意义在于给予学生以科学工程技术的规律性的知识,并能正确地理解和运用它,而不是过多的分量。所有这些都反映了资本主义教育思想的残余和社会主义教育思想的矛盾。特别是院领导和教务处过去对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和对“超学时”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因而就未进行深入地检查研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改善学生负担过重的情况。同时,总务行政与政治工作部门,有时对直接有关教学工作的配合上,也缺乏主动性、积极性。所以贯彻高教部指示的首要关键,必须全院人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整体观念发挥集体作用,以最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提高质量,保证学时”而贡献自己的力量。各级行政组织和教学单位应协同党、团、工会组织,积极地深入地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并有计划地组织贯彻。


其次,必须明确:教学过程组织得不够好,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存在缺点,是造成“超学时”现象最重要的原因。因此,只有通过各级教学组织和教研室的集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进教学内容,开展教学法研究工作,交流总结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才是克服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的最有效的办法。正如高教部指示;“教研组领导全体成员积极开展教学法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教务处和系行政应特别注意总结好的教学经验,及时交流推广,以迅速提高教学水平。”院务委员会认为积极开展教学法工作应作为本学期各级教学组织的中心任务之一,并责成教务处和系立即组织教学法委员会和健全教学法研究小组,以加强对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法工作的领导。


第三,院行政、教务处、系行政、教研室必须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学生自学工作的指导,及时检查督促,以保证教学过程的正常进行。各系、各有关教研室必须协同合作,密切配合,克服本位主义和互相脱节的现象。同时,全院各部门必须围绕解决学生负担过重这一中心任务,从思想方面,物资供应等方面,有效地组织配合保证工作。


上述三项,是贯彻高教部指示和逐步解决学生负担过重的基本环节,任何一项没有贯彻好,都会给工作带来严重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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