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工作计划性 加强责任制 确立检查制度 把工作推向前进
殷传昭
(1953年9月11日)
一、问题的提出
同志们!本院建校已经将近两周年了,在这两年过程中,由于大家通过一系列社会改革运动和政治理论学习,在运动和学习中不断提高自己,因而在思想认识上都有了长足进步。从团结建校以来,绝大部份同志都明确了自己的光荣责任,站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发挥了应有的积极作用,具体贯彻了党和政府交给我们的任务,以实际行动回答了千百万人民对我们的殷切期望。这种通过具体劳动所积累起来的成绩,无疑问,是完全值得珍贵的。
但是,在这一时期,尤其三反以后,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着相当程度的缺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某些同志怕负责任,遇事希图推诿,执行制度亦不够认真严肃,从而在工作中缺乏精密的组织性,呈现出纪律松弛的现象。(二)伴随着前一种现象而来的是工作缺乏计划性,缺乏督促、检查和总结,使一般工作陷于被动,终日忙乱,而效率不高。
分析前述这些缺点所以产生的主要原因,个人认为不外两方面:(一)自觉的劳动态度没有普遍树立起来;(二)确切的责任制没有能够贯彻。当然,这二者是统一的而又相互影响的,没有自觉的劳动态度,一切责任制都将流于形式;同样,没有责任制,自觉劳动的效能亦不容易体现和发扬。我们应该认识,责任制是组织有效的工作制度的基本环节。列宁曾经指出:“确定‘每个担任苏维埃任何职务的人,为执行一定的明白而不含糊地摆在他面前的任务和实际工作所应有的明确责任’,是正确组织苏维埃国家机关工作的基本条件之一”。
这一英明的启示,对我们来说,是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与责任制相联系的是工作的周密计划性,它们是工作中精密组织性所不可缺少的部份,工作计划是建立具体责任制的根据,亦是保证责任制有效地为工作服务的环节,而责任制的建立与执行又是保证工作计划完成的组织基础。同时,工作如果缺乏计划性,就要迷失目标与方向,找不出步骤与方法,徒然劳碌,陷于事务圈子里不能自拔。所以工作必须有计划,才可能主动而有效地工作,根据计划,经常检查,才可能随时发扬优点,纠正错误,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不断策励自己进步。
因而我们认为树立自觉的劳动观点和态度,在这基础上通过工作计划把自觉的劳动热情组织成为具体力量,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对于提高本院工作效能来说,尤其在今天祖国进入工业化大建设,对我们医学教育事业提出迫切而严重的任务的时候,是完全迫切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