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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工作规划

发布人:   时间:2014-04-16     浏览次数:


二、今后三、五年的初步设想


    为了完成培养高质量的专门技术人才这一基本任务,同时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科学成果,在今后三、五年内,不论新老专业都应该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术水平。


    要求所有新专业在三、五年内能按照专业要求,保证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并结合国家需要和教学需要,有重点地开展科学研究,普遍地开展学术活动。


    要求所有老专业和基础课教研室,在今后三、五年内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明确专业的发展方向和科学研究方向,系统地开展科学研究,培养出合乎规格的研究生。


    在普遍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在全院确定四、五个专业作为重点,经过三、五年或七年的努力,办出特色。


    各系也应该确定自己的重点专业和重点教研室,各教研室也应有自己的重点学科,规定出三、五年内要达到的基本要求,并据此制订实施规则。


    为了实现上述要求,在三、五年内必须作到:


    (一)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


    1.按专业培养目标有机地组织教学过程;制订出结合我院情况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在老专业开出一定的新课程或新专业;重点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还要具有自己的特点,并且开设比较系统的具有特色的新课程和新专题。


    2.加强基础理论课程的教学,提高课程内容的思想性,既保证基本理论部分,又充分反映近代,还在少数课程中,反映自己的学术见解。同时加强学生运算、实验、设计、绘图、外语的基本训练。


    3.三年内,所有课程都要有教材。老专业在三年内,新专业在五年内,主要课程要编出质量较高的教材或讲义;在重点专业,主要课程的教材都要具有较高的水平和一定的特色。各教研室要分别在一至三年内,在总结自己的教学经验的基础上,编出一整套教学资料和教学法资料。


    4.三年内,实验室、工厂、图书资料等方面能够满足教学需要,并能兼顾科学研究、学术活动的要求。重点专业的实验室,在三至五年内达到现代科学技术水平,并配合科学研究需要,建立一些必要的研究实验室。加强对教学辅助人员的培养,使其中现已达到高中文化水平的同志,在三、五年内能掌握实验理论和方法,学会科学管理技能,不仅在教学上而且在科学研究上发挥助手作用。


    5.不断提高学生的培养质量,把基础理论、基本训练和培养独立工作能力结合起来,摸出学生五年成长的学习规律;加强实验、实习、设计等理论联系实际的环节,有计划地吸引高年级学生参加科学技术活动,使之在毕业时学会独立扩大知识,掌握初步的研究方法,并且培养出一批优秀学生。


    6.根据中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布置,积极办好业余教育。加强对附中的教学领导,完成十年制教学改革的试验,提高教学质量。


    (二)大力培养提高师资


    在坚持又红又专的方向的前提下,积极提高师资的业务水平,要求:


    1.现有教师都能胜任教学工作,参加各种形式的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


    2.加强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训练,不仅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而且能适应进一步提高的要求,了解或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近代数学、物理、化学、电学、力学、热学的理论,掌握科学的治学方法。


    3.现有业务课教师,掌握一至二门外国语。在一个教研室,采取分工学习的办法,在三年内掌握俄、英、德、日等外国语。


    4.有30—50%左右的教师成为水平较高的讲师,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提出科学研究论文,多数副教授和教授能提出具有独立见解的科学论文或学术著作。


    5.全院有百分之三至四左右,重点专业有百分之十左右的教师成为在有关专业上具有相当成就的专家,其中有些人并在国内学术界有相当地位。


    6.为有利于教师的进修提高,逐步实行教授、副教授轮流休假制度,建立奖励和破格提升有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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